2026年4月10日,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因存在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人员管理不规范等多项违规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相关违规行为已被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大违规问题曝光,财务信息与公司治理存缺陷
海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康芝药业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
其一,公司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费用、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这一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财务数据作为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其准确性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核心要求,康芝药业连续两年年报财务信息出现偏差,可能对市场判断产生误导。
其二,公司为控股股东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员工支付绩效工资100.42万元,构成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同时,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方面未保持有效独立,且对相关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不符。这一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六十八条、(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六十二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人员独立性不足,反映出公司在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上存在明显漏洞,未能有效防范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风险。
其三,公司对代理销售业务的人员管理不规范,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代理销售业务作为公司经营的重要环节,人员管理的不规范可能影响业务开展的合规性和效率。
证监局责令限期整改,公司面临后续监管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康芝药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海南证监局要求康芝药业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对相关年度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自查,强化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海南证监局表示,将根据后续检查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公告同时指出,康芝药业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监管措施的出台,对康芝药业的规范运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场人士认为,公司需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切实完善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以消除违规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