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畅凯 文/图
本报讯 4月3日,在海口首力大厦一套房屋内,李先生满脸无奈地望着装修后的房间。去年11月,李先生委托海南盛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星装饰公司)将房子重新装修,原本盼望着在2026年春节前入住,谁承想因盛星装饰公司装修逾期,李先生的愿望化为泡影。
2025年11月16日,李先生与盛星装饰公司签订《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总价42000元,工期45天,竣工交付日期为2026年1月18日。李先生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按时足额支付装修款项,一分钱都没拖欠。可截至今年4月,工程已逾期近三个月。
4月3日,记者与李先生来到重新装修的家,盛星装饰公司认为“已经完工且做了保洁”的现场杂乱无章:简易木梯随意丢弃,空气中弥漫着不适的气味,一面墙的瓷砖缝里还插着找平器。约定交付日期已过去近三个月,装修公司仍未对瓷砖进行美缝处理,部分墙面的腻子破损,他多次联系也没人上门修补。更让人糟心的是,家中使用的“霸王椰”板材,表面有擦不掉的痕迹,严重影响美观。
李先生苦笑道:“我跟装修公司联系过好多回,每次他们都信誓旦旦地保证马上派人处理,结果最后都没有下文。”盛星装饰公司虽承认板材有问题,但一直“踢皮球”,一会儿说安排工厂深度清洁,一会儿又说联系供应商,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确切的完成时间。
李先生说:“我当初非常信任他们,现在这份信任彻底没了。以后就算他们报价再低,我也不敢跟他们合作了。”原本打算继续让盛星装饰公司负责窗户的装修,如今李先生也只能作罢。
依据合同约定,盛星装饰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合同明确约定“因乙方(装修公司)原因逾期竣工,需支付违约金”,但面对近三个月的逾期和明显的装修问题,盛星装饰公司对赔偿一事只字不提。
李先生的遭遇引起海口龙华区住房保障中心的关注,迅速介入协调。龙华区住保中心表示,已与双方沟通,责令企业方依照合同尽快完工,并及时向业主反馈进度。龙华区住保中心指出,此事件属于合同纠纷范畴,行政机关并非裁决机构,若多次协商无果,建议李先生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4月3日,盛星装饰公司向李先生出具一份整改时间表,承诺在4月4日-11日期间,逐步处理墙砖勾缝、乳胶漆修补、五金安装、护墙板更换等问题,并在完成后进行全面保洁。
李先生表示:“我现在就想要一个确切的交付日期,同时他们还得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说法
签订装修合同时要注意对核心条款进行明确约定
李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来,随着家装市场的火爆,相关纠纷也日益增多,家装行业已成为消费者投诉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的“重灾区”。因装修公司拖延工期、工程质量不达标甚至“跑路”引发的诉讼,屡见不鲜。
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刘鹏提醒,业主维权成功的关键在于合同的具体约定与证据的收集和固定。
民事主体基于对房屋装修的需要达成合意并签订的民事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应当各自妥善履行自身合同项下约定义务。作为合同主体,业主方主要合同义务为依约及时支付装修款项,承揽方主要合同义务为按照约定的标准合同条件,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房屋完成装修并交付业主正常使用。若一方未能妥善履行合同义务,相对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违约方主张由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此类装修承揽合同在签订时,需要注意对核心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如装修价款以及支付方式、是否为包工料施工、进场施工的时间、装修期限、完工验收以及验收标准、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等,同时还应对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条款进行明确。
若一方明确表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其以实际行为表明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构成合同的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据此主张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承揽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将其未施工部分对应装修价款予以退还。
一旦发生纠纷,若协商无果,要及时采取司法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需注意,普通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结合本案,像李先生这种情况,若因承揽方严重违约且协调无效,提起诉讼是有效的维权方式。实践案例中,若装修公司确实存在无正当理由逾期、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业主诉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一般能得到法院支持。